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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6/6)

的,像是位撑着伞的绅士在参加葬礼,不愿多哭一分。

唱到后面他唱岔了词,声音倒是大声了,他不再看地面、不再打节拍,只觉得满场都漂浮着蓝色的光球,像是星星又像是灯光,恍然间让他想起刘一漠来。

不知不觉间有些人给他打起拍子,孟飞舟没发现。

他只发现,自己回答不了年少时对人生提出来的那些疑问了。

孟飞舟将麦克风拉近,将嘴唇贴了上去。

“舞池中的人群渐渐散开,应该、就是、现在——”

他想:【要是把这首歌练好,就去跟一漠告白吧。】

……………………

深夜。

孟飞舟回家了。

他浑身烟味酒味,甚至还拖着包吉他,孟飞舟自己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唱一晚上就多了把吉他,很显然把这个物件带回家不是很符合打工的规则。

陪刘一漠熬夜的彭阳已经困睡着了,但是客厅的灯还开着,刘一漠抱着本粉色封面的书看得起劲。

听到开门的声音,刘一漠立马光着脚跑过去接。

噔噔噔噔噔。

刘一漠的小脚丫在地板上一路踩出响声,他给孟飞舟打开了玄关的灯,颇为意外地迎接了一个与平时不太一样的哥哥。

毕竟在刘一漠的印象里,虽然孟飞舟抽烟,但是不会喝酒。

他还没来得及发问,就被孟飞舟抱了起来。

“穿鞋,小祖宗。”孟飞舟说,“你不冷么?”

孟飞舟把刘一漠放下去,两只手捂着弟弟的脚掌。

血族的舒适温度是36~42摄氏度,地板的温度则大概连20都不到,对无法保持体温的血族来说是冰冷的。

“有一点点。”刘一漠用手指比了一下,好奇地去摸孟飞舟的吉他,“哥哥去琴行了?”

买吉他了?

【哥哥弹吉他的时候很帅。】

刘一漠回忆得眼睛发亮。

“去酒吧了。打工。”孟飞舟说。

“啊?”

“累了,明天说。”

“好~”

刘一漠驱动着一些从罗尔夫哪儿新学会的技巧,他将孟飞舟身上一些烟尘与不好的东西驱散,然后悄悄地摁着哥哥的肌肉,属于血族的小小血液黏在了孟飞舟的衣服上,这能确保吃掉孟飞舟的噩梦——

然后他被孟飞舟打断了。

孟飞舟抱着刘一漠,把头靠了上去。他的下巴上又因为熬夜长出了些胡茬,蹭在刘一漠肩膀上很硬。

“哥哥?”

刘一漠觉得今天的哥哥很……不一样。

“我今天去酒吧驻唱,唱到后面忘词了。”孟飞舟说着,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好丢脸。”

“!!”

刘一漠紧张了起来。

平时的刘一漠勉强算是个能说会道的孩子,毕竟那么多书不是白看的。但是面对孟飞舟时,刘一漠颇有些安慰过头怕孟飞舟失了威信、不安慰怕孟飞舟难过的为难。

这种时候,刘一漠就非常擅长先让自己陷入哥哥的尴尬中,再陪着哥哥一起尴尬。

“哇哇哇,那、那!”刘一漠想着各种安慰的话,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既定事实又能说什么呢?

刘一漠:“歌这种东西啊!”

“嗯?”

“应该听、听个响就行了!歌词不重要!”刘一漠说,“情感到了就可以哦!”

孟飞舟笑了半天。

看着孟飞舟露出爽朗的笑容,刘一漠看得有点走神。

【今天的哥哥,真的好不一样啊……】

他发着呆想。

孟飞舟搂着刘一漠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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