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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似乎已经等了十年这么久。
我会抱住他,把鼻子埋在他脖颈里狠狠一嗅,闻见他身上独有的气息,或许还有衣服上干净的肥皂香味。
可是我们都没有再动,手足无措的两个人,相距三米傻傻站立着,相视而笑,垂了眸,再抬起,看对方是不是还在看自己。
突然发现凌歌好傻哦。
这一方宁静,被缭乱的手电筒灯柱搅扰,保安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人。
“陈先生,凌先生,你们看认不认识这两个人,他们说是找你的,为了保证业主的安全,我没敢贸然把他们放进来。”
天地间似乎一片雪亮,认识的,陈栖雪嘛,我的人生总是狗血八点档大戏。
这次陈栖雪很客气:“陈净,上次的事情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现在我和阿凌有话要说,能请你回避一下吗?”
我直接看向凌歌,他问:“我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陈栖雪羞赧了般,矜持地低着头,望自己雪白的羊皮鞋尖:“怎么会没有呢?伯母又问起我们的事。还有……”他抬起头,露出恰到好处、美艳出众的笑容:“美国的那些事,陈净也要听吗?”
他们之间有秘密,涉及某种利益,不能让外人知道。我明白这又是一次考验,艹他妈的,爱情中没完没了的考验。
中国诗人顾城写过: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我也有这种逃逸心态,我不想被选择,没有攒出足够的自信,我宁愿不开始。
于是我匆匆道:“你们聊,我回避。”
凌歌立刻喊住我,我没有回头:“等你解决了他,再谈我们的事。”
等走到花荫最暗处,我还是回头了,窥视那才貌双全的两人,陈栖雪拉起凌歌的手放在自己心口,凌歌没有动。他不抗拒。
我像是被一闷棍敲醒了,大梦初醒,现在为一点爱的苗头就患得患失的我,不是曾发誓要和他做仰见明月的朋友吗?
天意弄我。就在我要表白的当口派陈栖雪来阻拦。或许兜兜转转,我们还是做朋友最合适。
也是在白玉兰花荫下,我曾同意白隽亲我一口,那才是爱情的苗头。
还是准备爱白隽吧。
一天之内我的心竟然接连变换多次,如果我活在一本里,那作者一定是个写感情线拖拖拉拉的拖拉机;如果我死了,我的墓碑上一定要刻几个字:埋在这儿的是个大哈批。
林荫道上的另一个人忽然开口:“你还记得我吗?”她是跟陈栖雪一起来的。
就着路灯微弱的光,我瞅她片刻:“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