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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诅咒(上)(2/3)

景秀陪着他一圈逛下来,最后只挑中了一对金铃,和一只拨浪鼓。

年幼的他尚不懂得真正的情,更不懂人无极的理,但无疑今日目睹燕若离之死——那颗垫在喜糖上的血颅,其惨烈无比的视觉冲击,已然给他的纯白童年添上了第一墨重彩的影,对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洛云知听得半懂,心里却已然沉甸甸,他哭丧着脸说:“我好像更难过了呀。景秀,我现在脑海里总是想起燕老师躺在血泊里的那颗……它血模糊的样。虽然他了,很可怕,可我不知为什么却觉得他很可怜。就算他那么小气,都不肯教我剑术,也还是觉得他可怜……我不想要他死!”

等他回灵山学院之后,弟弟也还能通过它每天都听到他的声音,听到他的哥哥为他讲很多好听的故事——想想就叫人开心呢!

洛云知最喜它的一是,这金铃认主之后,当两位使用者靠近一定范围时便会发十分妙而空灵的铃音,且这铃音只有两位使用者能听见,并不为外界所知。

昔日佳侣终成怨偶。

求生本能或许是导致人心善变的直接因素之一。但追究底,望的渐变与更迭,才是人心变化的本原因。

“就像燕老师和简老师一样吗?”洛云知有些迷茫地问,“可燕老师了,最后不得善终……这就是你说的‘诅咒’吗?”

洛云知迫不及待地将其中一只认了主,只等弟弟生后就要将另一只送给他——好像他和弟弟还未见面就已经拥有了共同的秘密似的,让他格外喜。

景秀怜地摸了摸他的发,“咱们不想那些了好吗,想些开心的事——师娘快要给你生下小弟弟了,你不是盼了很久么?”

古往今来,有许多浪漫的情侣都曾去过那中,双双留下海誓山盟的诺言。而那诺言被山永久地保存下来,任往后时光逝岁月变迁,它始终在那里静静回响,或将成为情永恒的见证,或将成为一不那么令当事人愉快的讽喻。

二人到了坊市。小孩儿虽然年纪小小,光却已然十分挑剔。他只想给弟弟最好的,看了不少新奇件都不满意。

洛云知终于不再那么沮丧,“景秀,我们回去之前先去一趟灵山坊市吧!我要给弟弟买礼!”

洛云知带着给弟弟的礼,一路兴

那金铃是一通迅法。正如北灵界的灵修喜用灵螺来传迅,中灵界则惯用这金铃。此虽叫“金铃”,却并非金属的材质制成,而是用中土大陆所特有的一灵壤。

而那只拨浪鼓,据说取材于中灵界的一回音。那中组成的灵壤有一储存声音的特质。

而取自那中灵壤炼制而成的这一只拨浪鼓,同样有留声和回放的功能。洛云知自己喜听故事,便觉得弟弟肯定也与他一样。他想将他听过的所有最喜的故事都一一讲给弟弟听——等有空他就要把这些故事都存这只拨浪鼓里。

他说的坊市就在灵山脚下。他想为弟弟挑选一些中土大陆的特产之

时或许当真只在乎朝朝暮暮,途可抛。可一旦时过境迁,当天人五衰的威胁一日日真实近,此时却有一份成圣的机缘摆在前,又有多少人能拒绝得了这样的诱惑呢?

。”

——对哦,弟弟,澄澄!他要赶回家,告诉娘亲他为弟弟取的名字!

景秀自然说“好”。

“我不知他二人是不是……”景秀隐了未竟之字,淡淡,“但我知,人心易变,人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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