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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捐了大半个
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
,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
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
家,还是金老板的
家,你这么
,陆明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
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
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
,要照顾她。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
,茶香四溢。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
,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
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
,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
走了。
他的。
谢家如日中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
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下只剩下了那辆老爷车。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
,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
的陆家垮了。
金书瑶一
一个
,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
边。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
,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
扔在了桌
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
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
穿着洋裙
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年轻的男人一
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长的
姿就算站在人
当中,也十分扎
。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
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
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
,观其
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
,正是低着
帘,余光当中瞥见楼下一

的
影。
这个冤家死对
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
奇的漂亮,但他的
却是不折不扣的混
,……后来……他倒是住
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
台上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