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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林廷晞平日里挺节俭一个男人,他甚至大学时候的衣服还留着在穿,但给老婆孩子爆金币,是不带眨眼的那种。
孩子很乖,在肚子里没怎么闹腾她,也很健康,孕检的指标都很正常。
林廷晞时常抚摸着她微隆的小腹,低喃着跟小胚胎说话。
“你很好福气,投胎成了我们的孩子,要惜福,不可以闹你妈妈。”
“应该是上辈子做了善事,才能给茉茉做孩子。”
翻来覆去,全是一些羡慕这小孩的话。
她不禁哑然失笑,“你干嘛呀,酸唧唧的,这也是你的孩子。”
“他要感谢我,给他抢了个好妈妈,希望他以后能够很独立,不要太粘人……”
“师傅,师傅别念了,你好像个跳脚的酸鸡,林廷晞,哪有你这么跟自己的小孩说话的?你这么羡慕他,难不成也想当我的儿子?”
“可以吗?”他抬眸,很认真地看着她,“那估计是富四代的康庄大道,但是我妈妈也很好,我从不后悔做她的小孩。”
“不要那么认真,喂——”
她点了点他英挺的鼻子,“林廷晞,我知道你会是个好爸爸的。”
他低头,看了眼她怀里织了一小部分的毛衣,粉嘟嘟的,很嫩的水粉色。
孩子的预产期是春天,苏州的春天要比广州冷上许多,是需要穿毛衣的。
他也说不上什么感受,只是由衷地羡慕这个孩子。
有的人,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了。
“好爸爸?”他喃着,眼底有迷茫神色。
他的幼年是没有父亲陪伴的,青春期,包括人生后半段的择校,就业,成婚,一切的一切,几乎都没有父亲的参与,父爱的缺失,导致他不晓得好爸爸是什么样子。
他也不知道如何去扮演一个父亲的角色。
迷茫小狗的样子很凝重,却也很可爱。
或许可爱这个词,已经不适合用在成熟稳重的林廷晞身上了,他脸上线条凌厉冷峻,是冲击感很强的浓颜,不笑的时候,会给人冷肃疏离的感觉。
只有苏茉会觉得他可爱。
她拿织了一点点的毛衣在他身上比了比,又开始小蜘蛛一样织织织。
他讶异地抬了抬眉梢,“为什么对着我比量?”
她专心地织毛衣,没抬头,不假思索,“这个是织给你的啊,我才学,织得慢,但是应该能让你过冬前穿上。”
他一下就泪目了,眼尾红红的,伸手摸了摸那绒绒的毛线,“哦,是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