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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3(2/2)

幸好他碰到一个非常善良的老人,那个老人以捡破烂为生,收留了他和他的孩,还在死后把唯一一个破烂房留给了他们父俩。

真的只是外表相似?

这让白桦有了容之地,开始他学着老人去捡破烂,后来又去当服务员,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接都过,慢慢地竟然也把孩拉扯大了。

男人眯起了睛。

不光是外表,连这说话的气,甚至那让人恨得牙地稀泥一般的,都那么像他失踪的人。

,咽了半天,只能垂着慢慢离开。

那人伸手一格,他“哎哟”一声倒在地上,半天没挣起来。

“你……你好?”白桦底气不足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血族的珠都是血的,这个人明显是人类。

珠……血族?!

同样的题材内容,血族担纲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都比人类的收视率要一些。

白桦借着他的力站起来,一边着膝盖一边小声地说:“没关系。”

而血族,不外表还是真正的能力,比一般的人类都要得多。

老人姓白,白桦跟了老人的姓。因为他和老人是在一棵白桦树

像,真像。

要不是他们没办法正常繁衍,导致数量一直上不去,而人类的科技大爆炸,现了很多对血族很有杀伤力的武,导致血族不得不和人类握手言和,可能现在人类还于被血族圈养的状态。

正因神秘,才更显得丽。血族在娱乐圈等靠脸吃饭的地方能够独占半边天,众的外表当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这

保镖拥着中间一个肩宽长、气势十足的男人离开,那男人走到白桦边时,淡淡扫他一,正巧白桦直起,抬依依不舍地看向面包店,的脸让男人愣了一下。

虽说现在人类和血族已经和平共,但真正正面同人类打的血族并不是很多,一般的血族在人类心里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而白桦作为人类中格比较胆小的那,对血族并没什么好奇的心思,相反,他其实害怕血族的。

推倒白桦的是一个穿黑西服带墨镜的保镖,那人冷冷地盯了他半天,看他只是个普通人,这才走过去,伸一只手要把他拉起来:“不好意思,手有重。”

确切地说,他害怕一切看起来比较势的人。

白桦还在留恋着面包店里的香气,冷不防面前有影遮下来,他这才发现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将墨镜摘下来,冰冷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大概是情绪太低落,他连都抬不起来,转弯时一个不经意,直接撞到了别人上。

不过,看清白桦的珠颜,男人有些失望。

☆、第七个世界(2)

“白桦。”白桦说。第二世当然不叫这个名字,可是他失忆之后,落到人类社会,没有生存能力,又躲躲闪闪地生了个孩,生活一度非常窘迫。

白桦吓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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