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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这人活了小半辈,也算活的神奇。他是他妈挖墙角生下来的,别人不要的破墙角,他妈稀罕的不行,结果赔了大半辈去。那男人没别的好,就是喜吃喝嫖赌外加玩女人,他妈只不过是众多河上飘零着的一狗尾草,还当自己是大海,能海纳百川呢。小言自能记事起,脑里就全是他妈手里攒着一铁丝圈的戒指,坐在炕上哭,别问为什么不带,太大,带上就往下秃噜。那些个画面日复一年的一帧一帧的在他脑里过滤,从而造就他这见人哭就想冷笑的茅坑里的石格,又臭又。然而再臭的茅坑,也期待有人来光顾不是,言从生下来就正直的盼望着那温情。

睛幽幽的盯着电视里西装革履的岑昭淮,听他说如今当下娱乐圈的形式,以及要大量培养新人拉之类的话,手指无意识的磨蹭着,要说言自己是绝对想不到要当演员这样端的

在他童年里印象最的是他妈的泪,其次就是那血腥味,他下的血,那男人上的血,他妈脖上的血。小言面无表情的躺在炕上,泪静静往下淌,等回过神儿之后,他抹了抹泪爬到他妈的尸旁趴了三天,那年他八岁。别的孩八岁的时候恐怕还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而言的八岁却在思考一个很哲学的问题,他是死,还是不死。活要怎么活,思考了几天,他决定活着。原因不是他对未来有什么期待,而是他期待这温情,在他妈临死之前终于给了他,他不能辜负他妈拿起菜刀那一瞬间的护心切。

言光着膀翘着二郎,扑哧扑哧的吃着那桶吃了两顿的泡面,看着这个家里唯一的家用电,房东换下来的20寸的彩电视,他来到C城已经有几年了,租着暗的地下室,打着几份零工,别人觉得他活的像条狗,他却觉得活的有滋有味,毕竟在乡下,自己压没看过几回电视。

言一个踉跄,差被甩在街上,他睁大睛看着那车已经跑远了,半响没说话来。竟然有比我还能装的人,今个算是见识了。一只带有老茧的手蹭了蹭上的烟印,凑到鼻下面闻闻,今天也算有收获,算是过了把烟瘾。言叼了跟狗尾草,一边趿拉着布鞋,拽着小腰,摇摇晃晃的往反方向走了。

后追求他妈的是一个憨厚朴素的“老实人”,总会给他买五颜六的糖果,对他比对他妈还好,在他妈还没答应犹豫的时候,他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喊那个人爸爸了,小言记得那个“老实人”听见他喊爸爸的时候,睛里窜来的邪火,像是要把他吃了一样,他这么想,那个“老实人”也确实如他所愿了,他妈推开门见那个正在追求自己的憨厚男人跟一条狗一样趴在她儿上耸动,当下拿起菜刀跟那男人同归于尽了。

人是很顽的生,既然决定活着了,那就绝对死不了,他在后山挖了一个坑,把他妈埋了,又把那男人的尸喂了森林里的狼狗。言穿着破衣烂衫下了山,一滴泪也没掉,说来也讽刺,他的人生还没开始,就已经了怎么戒也戒不掉的暗,但偏偏他长得又是光开朗,清秀男孩的样,一双睛像被黑宝石淬过一样,闪着邪恶又无辜的光溢彩。

上,开车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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