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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2/2)

一路上他也捡到了几次被丢弃的□□,可惜都已被打光了弹药,他留了一把在上,准备关键时候好歹吓吓人用。

照理说应该趁这机会结果了他免得他睡醒再去伤害别人,但步澜毕竟没杀过人,还是个惯于救人的医生,下不了这个手。他就地捡了一个手铐,将那壮汉的手铐在了旁边的汽车车门上。

*

走到大路上,除了看到很多尸之外还见到了一个倒卧于地鼾声如雷的黑人壮汉,黑人的肤看不眉心有没有TI标志的乌青,但从上的血迹和手边的利也能看得,这应该是个力耗尽的一级人。

国ford公司推的共享单车是小蓝车,平时骑半小时就要收费3元,相当消费,如今——步澜捡了把扳手“哐啷”一声砸了车锁,车就forfree了。他也不禁叹了一下,像他这平时严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这几天来因正当防卫伤人的事都过好多次,像这样偷辆车骑,已经是小事了。

很多末世影视剧里都有那样的情景:城市街上没了人迹,主角们可以随便店铺,不用付钱就能随手去拿里面的商品,一些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看起

度,不可能让你的力气大过一个白人壮汉。”

步澜离开电影院走了没多远,就先钻了一个小型理发店。

今天已经是灾难爆发的第七天,街上已经变得很清净,一看去似乎只有死尸,没有活人。就像沈苓所推想的那样,最疯狂的那分人除了攻击人和搞破坏之外什么都不会,没有正常的和睡眠,到了这会儿即使还活着,也都没了什么力。

本有心脆剃个光,又觉得忍受不了那份难看,尤其想到着个亮回去见沈苓太过丢脸,他就拿剪刀剪了个很短的短发,由于技术烂,时间发剪得一撮一撮的,好像狗啃的一样。步澜往日还算臭,很注意形象,看着镜里的自己他就非常憋屈,依旧觉得自己都没脸回去见沈苓了。

“好好,那样就够了。”如果能达到一个女特工的平,也能比现在好得多了。想想自己可以化一个女特工,保护着步澜在末世中生存,好像还的。

洛杉矶是世界级的一座大城,步澜那天是撞来的这一带,原先从没到过这片城区,完全不知附近哪里有医院或是药房,又不可能找人打听,更没有网络地图可供查找,只能一摸索去寻找。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躲避着人。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十来岁的时候,现在已经很不熟练,步澜骑得歪歪扭扭,几次都险些撞到障碍。路上的大多数障碍是死尸。

上都横七竖八地停满了汽车,有的被撞毁或者烧毁,也有个别完好被丢弃的,但街全都被堵死了,开车本无法通行,还有引人注意的风险,步澜就捡了一辆自行车来骑——共享单车。

他现在和梅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发更长了些,勉可以在脑后扎起个小辫,这几年他一直是类似的形象,包括之前名上镜和拍广告的时候。就像中国人觉得黑人都长得一个样同样理,很多西方人对亚裔人也很脸盲,他换个发型,被认来的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了。于是步澜就了理发店。

唉,都世界末日了,就凑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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