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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上关于这些方面的争论自然是极为激烈,
尚书顾佐、内阁大学士焦芳、太仆寺专
政张彩等数十位官员极力附议。内阁杨廷和等人却极力反对,双方争执不下各执一端。
另外的一项改动更是让众勋贵们笑歪了嘴
,规定凡有田不租
甘为
民乞丐之好逸恶劳者,一律依法惩
,决不许有地不耕有田不
。大地主们本就因手中大量田地因租价太
而无人耕
而烦恼,又不能
迫别人耕
,这么一来,便等于
规定这些嫌地租太
的百姓们必须绑在土地上,不然就要被惩办,真可谓是天降甘霖。
之家耕
之事也是极为寻常,而军
之家名义上有田地在手,实际上已经沦为佃农;军
原本只负责军需之用,这便是军
屯田的初衷,但现在一旦纳
征收赋税的
系之中,沦为佃农的军
们将更无活路。
以弘治年间江北十
养一
为例,贫苦之家一年所结余不过三五两银
,一匹
三十两银
,均到一
便要
纳三两银
来补足,这简直就是一笔极大的负担,而对大
而言则是一笔小钱。从公平
上来讲,便是一大失误,看似公平,其实对极贫之民的再次压榨。
于是本来对刘瑾
沉着脸的两位国公爷和十几名侯爷伯爷们很快便附议,至此
弱胜负已无悬念,反对的人也
大明朝开国绵延下来的数以千计的勋贵之家如今关注的重
便是捞实惠,此举无异于找死。
而且,笼统的以县域规定养
数量,必然会导致县域官员的大力摊派,以如今的现状来看,县域之类养
数百匹几乎没有可能,除非是富
们肯多
钱来养,但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平均主义,对大
们而言自然可以承受,对百姓们而言却是绝对难以承受的。
面对这
僵持不下的情形,刘瑾果断在关键之
了
分的修改,在还田于民这一条,便注解为所为清退私产是指非法侵吞的私产,而非合理买卖赏赐的私产,这便彻底让勋贵们放了心,谁的田地不是合理的?手里都攥着地契呢。
谁都知
,所谓还田于民不过是一个空话,勋戚大
们岂会轻易
田地?刘瑾不可能不明白这一
,难
刘瑾居然敢铁骨铮铮的站
来从勋贵们腰包里抢劫?除非他是活腻了。
再以还田于民而言,一样是看上去很公平的一项政策,但宋楠却知
那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大明朝百姓破产
离的原因,便是因为大量的土地被私有,勋戚之家屯田动辄上万顷,且都是良田;百姓们手里的少量的劣田无法养活家人,只能租
他人田地,但私人的地租居
不下,他们甚至不得温饱,这才不得不放弃耕
,转而成为
民乞丐甚至盗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