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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里总爱种迎春花,春天来了它们是第一个嗅到的,曲曲折折的绿枝条缠着黄花叶,春天在它们的眼里无所遁形。
人们自己还没感受到大地的回暖,它们已开出了黄澄澄的小花。
似乎掩盖之事,没有不为人知道的。
无论是被花儿嗅到的春意,还是嗅到春天的花儿。
事与愿违,无所遁形。
盎然的花香随风吹起,从花坛跃出,到发梢、鼻尖、再到美人的耳畔,流连忘返。
“啊!你为什么要把鞋跟折断???????——”
辛小姐的手一松,岑典突然转过身去,用力跺脚,受过伤的鞋跟再次重创,彻底折断。
鞋跟飞舞。
一系列动作不过两秒。
看着鞋跟飞舞的曲线,辛小姐想,她看起来很狠,断鞋跟腾空几米,但实际上,明丽小脸上紧抿着的唇远不如此。
她在隐忍。
若不是这份隐忍,她怕是要将自己的脚踝扭断。
犹记得三年前,在津门舆论风口浪尖上的人儿,看客前一个侧手翻,私密一览无遗;在王太太家,她还杀过人,她亲眼见到被警察带走。
风口浪尖却兴风作浪。
需要肆意张扬的她去克制的,会是什么东西?
辛小姐忍不住回头又看一眼店里稳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迎春的花香,无所遁形。
岑典一只脚落地,不好走路,辛小姐为她捡起掉落在几米外车顶的鞋跟。
那是一辆黑色轿车,随意停在店门口的花坛后,若绕到前头,有一串熟悉的车号,今天早上还在家门口见过。
更早一些,三年前,黄昏的街角。
一只蓝色千纸鹤。
“我有一个习惯。”
等辛小姐回来,岑典一手用伞当支撑,一手扶着她的肩,脚一脱,两只鞋都被甩掉,金属花扣刮到的她的一边脚背,在上面留下一道猩红的划痕。
微微冒血,雪白的脚面,一道红痕,格外醒目。
与饱满脚趾上涂着的血红指甲相呼应。
地上的高跟鞋一只侧倒,一只底朝天,相隔两米,像东倒西歪的旧布娃娃,被主人无情废弃。
傲气大于洁癖,不愿被别人看扁似,即使赤脚站在脏兮兮的地上,脚尖还踮着,仿佛依旧穿着高跟鞋。
不怕脏的芭蕾演员滑步,她转过身。
“前一个钟爱还存在时,我就不能寻找下一个。”
天冷,撞见口中的热气,说话时,面前白茫茫。
岑典的目光宛若花香,流连在商店里的每一个商品上。
闻言,辛小姐松开手,任断掉的鞋跟掉在地上。
啪嗒一声,配合她的无情。
像是被精美的商品吸引住,岑典走向前,踏上店门口的台阶,推开巨大的玻璃门。
她说:“所以在下一个来临时,就不能有前一个。”
“你找到下一个了吗?”想不到她自顾自走了,辛小姐站在原地问,眼睛有意无意往叶戴丰身上看。
两耳不闻窗外事,他还保持着原样,不过二郎腿好像换了一边翘。
走近两步,鞋子更加好看。岑典左右目视,勾唇回答:“就在左边第一行货架的第一列。”
辛小姐移开眼,抬步跟上她,走上店铺的砖石台阶。
初春,地不可谓不凉。
不穿鞋,除了卡不住鞋跟,全都不好。
进店才发现,这里比外面看起来还大,别有洞天。
大白天开着大灯,亮得闪眼,地面全铺着会反光的白色大理石,石纹一点黑,增添质感;镜子遍地都是,镶在墙上或斜摆在地上,供客人走两步细看;鞋柜满墙,高跟的、皮质的、矮帮的,陈列整齐,应有尽有。
客人不少,都兴致勃勃地挑选心爱,坐在中央沙发上不参与挑选的,除了几个母亲带来坐不安稳的小孩,就是坐在一端的叶戴丰。
似乎不喜被吵闹的孩子打扰,他眉头皱着,垂着眼睛,用那把黑伞隔出自己的空间。
清晰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全在暗示人们垂下的眼眸会有多么漂亮;唇珠凸着,嘴唇比三年前看起来更薄,也更有些血色。
周围的孩子互相打闹,你说一句我妈妈更好看,你说一句我家更有钱,却都不敢往伞的那端跑。
乍一看,别扭的样子倒也像一个孩子,只不过比其他孩子精壮了不少,白衣衫被他撑得起,像个衣架子。
故意不系上第一个金属扣,领子被重量垂着,露出显眼的喉结和一点肩颈,随意又生人勿近,让人觉得他是喜欢欺负别人的公子哥。
五五长大了,不瘦小也不再任人欺负。
但是生人勿进,气质一直在。
擦边而过,说中意上下一双鞋,岑典径直朝她说的地方走去,第一行第一列第一双。
走得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