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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州通缉,赏金高到我自己都想去自首,我的祖国也有一群赏金猎人等着我回去把我绑到刑场,我在最绝望时被他们捡到了现在这个帮派,他们救了我。”他扔掉了那双被自己蹂躏到快变成破布的手套,“你觉得我能去哪?除了现在这个帮派外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我也不会去。”
我从未发现月光竟然能这样刺眼,就如同一团冰冷的火冻结了所有的温度,并将一切都化为灰烬。
我想我们沉默的够久了,于是我把那块不停在我们之间交换的怀表递给他,他因为我的动作而表现出一点困惑。
“这是礼物,送给您的。”我笑着举起左手,露出系在手腕上的头绳与手上的咬痕,他也对着我笑了,“扔掉也好,卖掉也罢,总之它是您的了。”
他最终收下了怀表,在离开那个窄巷之前,他温热的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你自己也小心一些,小少爷,别再做蠢事了。”
后来,我听到了尖锐的口哨声,然后是马匹的鸣叫与粗重的呼吸,最后马蹄敲打地面,渐渐离我越来越远。
如果我愿意,或许可以走出那个巷子看着他离开。
但是我没有。
我一直站在那个窄小的箱子里,看着远处被两侧的墙挤成细细一柱的海平面,偶尔会有几艘渔船经过,他们相遇交叠,然后在黎明前渐行渐远。
我在阳光从海底升起前离开了港口,回到酒店时天空已经泛起尚不清明的青蓝色,酒店的招待递给了我一封信,不用猜也知道是爱德华给我的,他现在已经离开这个城市带着伊丽莎白回本家去了。
信上说,我的父亲希望(不,是要求)我去东北部某个城市中的大学求学,两个月后就要启程才能赶上开学的日子。大概是因为乔治的死让一些人注意到普兰特简家的孩子里还这么一个废物,他们或是出于仅存不多的善意,或是为了一点可笑的名声与所谓的家族荣誉(如果我还不走,很快整个州都会知道我就是老普兰特简先生年轻的时候和一个妓女生下的那个瘸腿),才因此决定把我送到一个更远一点的地方。
我从没去过这个国家的东北区域,我猜大概会是一个已经被文明征服的地方,充斥着法律与工业,侦探与警员到处都是,大概也找不到什么黑市,更不会有什么通缉犯或者帮派可以逃往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这几天并不怎么太平,有帮派袭击了一个根本没有多少现金的车站,搞的街上跟在打仗一样,阵势倒是挺大,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抓到一个暴徒。
那个曾经和乔治一起胁迫我的意大利人失踪了,听说是和一帮亡命之徒扯上了关系后被报复,但这种结果也没有让我感觉有多痛快。
而今天更是有一帮来抢银行的暴匪,我从来不知道这么一个小城市竟然还可以这么热闹,等一切结束后,我听到酒店的餐厅里偶尔有人议论今天打死了两个暴徒,还活捉了一个,只可惜剩下的人全都让他们逃走了,等我冲上街时,就像我所说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就算不结束,我也什么都做不了。
被袭击的那条街上到处都是子弹的痕迹,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只剩下几滩正在变暗凝固的血,一片狼藉。
“白痴,这玩意儿都已经不走了,而且是镀金的又沾着血,根本卖不掉,再去找找,没准还有点值钱的东西。”我知道那些是小巷里的穷苦孩子,小时候靠偷鸡摸狗赚点钱维持生计,长大了也只会是些地痞流氓(或者根本长不大)最后在监狱或绞刑架上结束自己的一生。